办所方针:
针对内地律师业经营、管理、发展普遍滞后的客观现状,我所为了寻求律师业的转型升级,提出了“业务专业化、律师团队化、管理规范化、形象品牌化”的四化办所方针。“业务专业化”是我们的办所方向,“律师团队化”是“业务专业化”的根本保证,“管理规范化”是服务质量和内部管理的制度性基础,“形象品牌化”是前“三化”的最终体现和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
针对内地律师业经营、管理、发展普遍滞后的客观现状,我所为了寻求律师业的转型升级,提出了“业务专业化、律师团队化、管理规范化、形象品牌化”的四化办所方针。“业务专业化”是我们的办所方向,“律师团队化”是“业务专业化”的根本保证,“管理规范化”是服务质量和内部管理的制度性基础,“形象品牌化”是前“三化”的最终体现和我们追求的终极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