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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律师对上市服务进行反向审查的必要性
更新时间:2019-01-24 15:43:50点击次数:1157次
公司上市委托券商+律所+会计所联袂进场工作后,对各服务商提供的具体服务质量如何,企业往往自己无法判断,对于服务商设计的方案以及工作文件和服务成果,是否是与企业匹配的最佳方案或最优成果,企业也往往无法作出判断,企业基本上都是在服务商的指导下被动配合。因此,建议公司如果上市(上“新三板”),最好另行聘请公司法专业律师,协助企业对服务商的上市服务行为进行反向审查,以使上市过程中的所有工作成果都是企业的最优方案或最佳选择,以防上市后再做其他补充完善或返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