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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

更新时间:2018-12-21 14:21:22点击次数:1433次

1、什么是犯罪?

犯罪是危害行为违反我国《刑法》规定,达到了《刑法》规定的犯罪标准,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

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的,将定罪处罚;《刑法》没有明确规定为犯罪行为的,不得定罪处罚。

2、构成犯罪的,如何处罚?

我国的刑罚分为主刑和附加刑。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

管制不关押行为人,但限制其3个月以上2年以下的人身自由,数罪并罚可达3年;

拘役剥夺行为人1个月以上半年以下的人身自由,并对其进行劳动改造,数罪并罚可达1年;

有期徒刑剥夺行为人半年以上15年以下的人身自由,数罪并罚最高可达25年;

无期徒刑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对其进行终身劳动改造;

死刑是剥夺行为人生命的刑罚,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的行为人,一般可分为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执行两种,对于犯罪时的未成年人和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在受到以上刑罚的同时,根据案件情况,行为人还可能会受到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的处罚;

对于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行为人,可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决缓期执行刑罚(即缓刑),。

3、什么情况下,可以免除或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1)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2)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3)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撤回告诉的;

( 5)行为人已经死亡的;

(6)行为人不是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不能预见的原因引起的损害结果或意外事件;

(7)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的犯罪;

(8)精神病人在发病期间的犯罪;

(9)正当防卫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造成的后果;

(10)紧急避险没有超过必要限度的行为造成的后果。

4、什么情况下,可以从轻、减轻、免除刑事处罚?

行为人是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盲聋哑人或从犯的,或存在自首、立功、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法定量刑情节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免除处罚;

行为人如实供述、自愿认罪、一贯表现良好、没有前科劣迹以及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5、对于刑事案件的办理,公、检、法三机关如何分工?

刑事案件发生后,一般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但涉及到贪污、渎职和国家安全的刑事案件,由检察院反贪机关、渎职犯罪侦查机关和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侦查机关对案件侦查终结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即将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如果认为不构成犯罪的,则会撤销案件。

检察院收到侦查机关移送的案件,对案件事实和证据材料进行审查后,如果认为存在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法定情形,将做出不起诉决定,如果认为证据不足、犯罪情节轻微,检察院也可以做出不起诉或退回补充侦查的决定,如果认为行为人却已构成犯罪,则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院是我国法定的审判机关,通过开庭审理,将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行为人做出刑事判决。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将做出有罪判决;对于依法认定被告人无罪的,法院将做出无罪判决,并释放被告人;对于证据不足、指控犯罪不成立,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法院也将作出无罪判决。

6、办案机关对行为人会采取哪些刑事强制措施?

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措施有拘传、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拘留和逮捕5种。

拘传: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人,公安机关将对其依法传唤,以便询问案情,对于无正当理由拒不配合公安机关询问的,公安机关可以拘传,在12小时以内讯问完毕;

取保候审:对于社会危害性小,行为人犯罪情节轻的,可以在缴纳一定的保证金和提供保证人后,采取取保候审,不再关押,但在取保候审期间,要遵守有关规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监视居住: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 月;

拘留:期限一般为10天,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至14天,对于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可以延长至37天;

逮捕:对于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要判处半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社会危险性比较大的案件行为人,将由公安机关依法执行逮捕。

7、如何应对办案人员的询问/讯问?

行为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要对侦查人员的提问如实回答,以便取得对自己有利的处罚情节(自首、坦白、如实供述等),与案件无关的问题,行为人可以拒绝回答。

行为人在侦查机关的供述或辩解,侦查人员将制作成书面笔录,经行为人或侦查机关要求,也可有行为人本人亲笔书写。对侦查机关制作的询问/讯问笔录一定要认真核对,发现有误或漏记,应要求改正或补记。如侦查人员拒绝改正或补记,行为人可以拒绝签名和摁指印,以免签名和摁指印后,无法反悔,从而错失对自己有利的处罚情节。对于核对无误的询问/讯问笔录,行为人应签名和摁指印认可。

行为人接受公安侦查机关询问/讯问时,依法享有辩护、申诉和控告的权利。如果认为自己没有犯罪,可以向侦查机关申诉和说明;如果在侦查活动中受到刑讯逼供、体罚等非法对待的,行为人可以通过看守所或聘请的律师向办案机关提出控告。

8、刑事案件发生后,行为人的亲属应该如何应对?

实践中,由于一般公民对刑事案件的办案程序和大多罪名不了解,一旦涉案便无所适从。所以,律师建议,如果您的亲属涉案被拘留或逮捕,您一定不要紧张,也不要做出一些不理智的决定(如盲目的找关系、托人情等),要冷静对待和处理,第一时间持《拘留通知书》《逮捕通知书》等刑事强制措施文书,找刑事专业律师进行咨询,律师在了解案情后,会指导您如何面对,如何做出选择和决定,从而使案件朝有利于行为人的方向发展。

9、侦查阶段聘请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侦查阶段,律师作为辩护人,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及主要犯罪事实;

侦查阶段,亲属是不能与犯罪嫌疑人见面的,只有律师才能在看守所会见犯罪嫌疑人。在会见过程中,可以为犯罪嫌疑人讲解其涉嫌罪名的犯罪构成,法定、酌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量刑情节,以及司法机关办案程序方面的法律规定,以便犯罪嫌疑人正确对待自己的行为和从容应对侦查机关的讯问;

如果律师认为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不成立或有误时,不但可以指导犯罪嫌疑人讲明有关事实,并向侦查机关提出辩护意见,还可以代犯罪嫌疑人向侦查机关提出申诉意见,以使侦查机关及时调整侦查方向,完善各种证据,防止出现错案;

如果犯罪嫌疑人有被非法采取强制措施或被刑讯逼供等人身权利受到侵害的情形时,律师可以代为向有关部门控告,以确保犯罪嫌疑人的人身权利不受侵害;

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律师可以制作《取保候审申请书》,指导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收集有关材料,代犯罪嫌疑人向侦查机关申请取保候审。

对于侦查机关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嫌疑人的,律师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律师意见,建议对嫌疑人不予批准逮捕,促使侦查机关对嫌疑人作出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或释放的决定。

10、审查起诉阶段聘请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作为辩护人,除了代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和取保候审、会见犯罪嫌疑人,进一步了解案情外,还可以向检察院索取《起诉意见书》和复制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为下一步调查取证和审判阶段的辩护做准备,以使案件朝有利于犯罪嫌疑人的方向发展。

审查起诉阶段,律师除向检察院提出辩护意见外,还可以提出非法证据排除、退回补充侦查的律师意见,并可以建议检察院对嫌疑人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现实生活中,部分犯罪分子或其亲属认为,刑事案件最终的结果与检察院关系不大,主要工作到法院以后再做,往往不聘请律师。实际上,对于那些案情复杂,事实不清晰的案件,尤其是经济犯罪、职务犯罪、团伙犯罪等案件来说,通过聘请律师查阅案件材料,会见犯罪嫌疑人了解案情和进行必要的调查取证,与检察院办案人员沟通,对于改变案件的走向是极其重要的。

11、法院审判阶段,聘请律师的作用是什么?

检察院将案件移送到法院后,律师作为辩护人,可以向法院索取《起诉书》和查阅、摘抄、复制案件的全部证据材料。通过会见被告人核实案情和调查取证,根据事实和法律,向法院提出被告人无罪、罪轻、减轻或从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辩护意见,力争被告人能够得到较轻的刑事处罚

律师的辩护主要针对公诉机关的指控,从事实是否清楚、适用法律是否正确、被告人是否具有从、减、免情节等不同方面进行辩护,并提出关于案件定罪量刑的意见和理由。

法院审判阶段,律师还可以就案外人合法财产的查封、扣押及对被告人的罚金事宜与法院协商,争取法院对被告人从轻处罚。

12、刑事案件中,被害人及其亲属如何维护自身的民事权益?

被害人因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人身损害或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被害人亲属以及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赔偿经济损失。

因此,刑事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被害人及法定代理人或近亲属可以委托律师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代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13、被害人的谅解对刑事处罚有什么影响?

刑事案件经法院受理后至尚未判决前,被告人可以通过与被害人协商,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取得被害人的谅解,使被害人同意给被告人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或者请求法庭对被告人从轻处理。

取得被害人谅解属于量刑中的酌定情节,而不是法定情节。一般来说,得到被害人谅解的话,法院是可以从轻处罚的,但不是必须从轻处罚。现在法院对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实行量刑规范化管理,对各种情节都确定了一定的从轻、减轻或从重、加重的比例和幅度。其中得到被害人谅解的(提供谅解书),最高可以减轻量刑基准刑的20%。

实践中,刑事案件发生后,被害人及家属情绪一般都比较大,特别是造成被害人重伤、死亡的案件,双方很难自行协商,被告人想取得谅解的难度很大。此时,被告人、被害人任何一方都很有必要聘请专业律师代理双方参与协商。

14、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人认为处罚过重,是否可以上诉,上诉是否会加重处罚?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告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或处罚过重,可以提出上诉,不服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天,不服裁定的上诉期限为5天,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2日起算。

实践中,被告人及亲属在一审阶段已经委托辩护律师的,律师在一审判决后会见被告人时,会根据对一审判决的综合分析,建议被告人是否提起上诉,若律师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有误或处罚过重,会建议被告人上诉,如被告人同意上诉,则可以委托律师代为起草上诉书,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律师提醒,在一审阶段没有委托辩护律师的,被告人或家属接到判决书后,要在上诉期内(10天或5天)抓紧时间找刑事专业律师咨询,以决定是否上诉。

审判上诉案件,如检察院没有提出抗诉,二审法院不会加重被告人的处罚。

15、刑事案件的办理期限有多长?

刑事案件发生后,在三阶段的办理期限有所不同。

公安机关的办案期限一般为2个月,案情复杂或办案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经批准可以延长1个月,对于重刑案件、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还可以分别延长2个月,对于特别重大复杂案件,经批准还可延期审理。

检察院的办案期限一般为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

法院的审判期限一般为2个月,可以延长1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或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重大复杂、集团案件,经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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